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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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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汇龙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责编编辑:温广宇 发布日期:2023-11-07 点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支持黑龙江省内高校教育事业,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高等人才,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提升自我,黑龙江欣汇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勇先生向我校捐资设立“汇龙助学金”。现将我校 2023 年“汇龙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2023级农村户籍的本科新生;

5.本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

6.退役后入学的2023级本科新生可放宽至困难等级。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分配

全校评选10名学生(其中包含1人为退役后入学新生),每人资助5000元/年学费(共资助四年)。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经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后,各学院推荐一人至学工处联评。推荐材料需如实填写。如学生每学年专业智育成绩排名达不到前50%,或出现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另行评选他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学院在11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汇龙助学金”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主楼519室学生资助管理与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汇龙助学金”申请表》《“汇龙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izhu@neau.edu.cn。

联系人: 李晓宇 55191543

附件:

1. “汇龙助学金”申请表》

2. “汇龙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