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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的通知

2020-11-05      点击:[]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5〕7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劳务费划拨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开展研究生“助研”考核工作,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通知单》(一式两份)和《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转明细》(一式两份),导师确认无误后签字。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统计表》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汇总明细表》(一式一份)。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通知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转明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统计表》、《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汇总明细表》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科(主楼513)。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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