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东北农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14]15号)和《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2024届优秀推免生中选聘1+3学生辅导员,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3学生辅导员选聘是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一部分,原则上需满足《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
(一)按照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按规定时间全部修完合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学生工作部下达成绩执行)须进入本专业前25%。
(七)1+3学生辅导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
3.适合担任学生辅导员,具备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能力,能协调研究生学习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4.有两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且至少有一年及以上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经历,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综合素质全面,身心健康。
二、选聘人数:5人左右
三、选拔程序:包含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考察、审批公示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选聘条件报名,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1+3学生辅导员报名申请表》;
(二)学院推荐。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由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学校考核。由学校1+3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并确定拟选聘人选。
1.思想品德考察。成立专项考核组,采取问卷、谈话等考核方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对申报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评及情景模拟等方式,考核申报人心理健康水平及应变、抗压能力。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情况。根据应聘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审批公示。拟选聘人经学校1+3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9日-20日:学院宣传、动员,学生报名、学院资格审核后,于2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下列报名材料至主楼521室:
1.东北农业大学1+3学生辅导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已修完的全部科目);
3.加盖学院公章的专业综合质量测评成绩单;
4.外语四、六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佐证材料。
(二)9月21日-25日:学校考核、确定人选、公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付婧一
电 话:55191054
东北农业大学1+3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