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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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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学生“星级文明寝室”创建、示范、评选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11-03 点击: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寝室的阵地建设,创新学生寝室教育管理模式,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寝室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学生“星级文明寝室”创建,“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示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文明寝室”创建及评选类别

1.创建及评选类型(共五类)

1)党员创优寝室:寝室主要成员为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够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优良学风寝室:寝室成员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学风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卫生示范寝室:寝室卫生状况优良,整洁、干净、有序,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成绩优异,卫生环境具有示范性。

4)创新先锋寝室: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获得过创新创业类奖项。

5)爱心互助寝室:寝室成员间、寝室间互帮互助,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体现较强的室友感情或社会责任感。

2.创建及评选名额

学院申报创建各类“星级文明寝室”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寝室数量的20%,学校在学院申报的创建星级文明寝室基础上评出全校星级优秀学生寝室示范,各类星级优秀学生寝室”之和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学生寝室数量的5%,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原则上各占50%。

二、创建及评选原则

1、“星级文明寝室”坚持“创建”与“评选”、“激励”与“示范”相结合的原则,以评促建,以建促改,重在示范。

2、“星级文明寝室”每学年创建及评选一次。每年10月份各学院推荐创建“星级文明寝室”名单,第二年5月份对创建“星级文明寝室”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寝室在6-8月份进行示范,示范期优秀寝室在9月份参加学校统一评选,评选出“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学校进行表彰。

三、创建及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方面。寝室成员具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养成文明高雅的个人品质和行为规范,做到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

2、寝室风气方面。寝室成员思想积极进步,热爱支持班级工作,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主动参加公益性以及其他各类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3、寝室卫生方面。寝室卫生状况好,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私拆挪动床、柜、桌、椅等现象,寝室用品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4、寝室学习方面。寝室学习氛围好,学习目的明确,寝室成员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70%。

5、遵章守纪方面。

1)寝室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晚归和夜不归寝,无吸烟、饮酒、赌博、违反规定私自留宿他人等现象。

2)无乱丢、乱泼、乱砸现象。

3)不乱拉电线,不乱接插座。无热得快、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褥子、电吹风等违禁电器。

4)室内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室内无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

6)宿舍无打架斗殴、聚众哄闹,熄灯后、无大声喧哗等违纪违规行为。

7)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团结互助,共求上进。

8)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待人接物明理、诚信

9)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值日制度,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宿舍集体卫生。

6、文明礼仪方面。寝室之间以及成员之间和谐融洽,能够积极参与寝室建设、管理,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寝室成员无违纪行为。

(二)“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评选条件:

1、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创优寝室: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创优寝室”。

1一、二年级至少2/3寝室成员为学生干部、党员;三、四、五(有五年制专业的学院)至少1/2寝室成员为学生干部、党员。

2积极参与党内学习和工作,能够起到先锋示范作用。

2、四星级、五星级优良学风寝室: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其中1项可参评“四星级、五星级优良学风寝室”。

1)寝室每名成员学习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3,且学年内无挂科情况,个人补考不超过1门,寝室补考人数不超过3人

2)寝室有3名成员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其中至少有1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3、四星级、五星级卫生示范寝室: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卫生示范寝室”。

1)床铺整洁,无杂物,规格统一,床单、苫单平整。

2)地面干净,无死角,无杂物,床底没有过多物品且摆放整齐。

3)桌面整洁,无杂物,椅子摆放整齐。

4)门窗的玻璃干净,门窗框架干净无灰尘,窗台无死角无杂物。

5)书籍竖立摆放整齐,除了书籍无任何杂物,书架无灰尘。

6)寝室做过彻底清扫整理并能一直保持。

7)在每学年度“文明寝室”过程中,每周校总会进行的检查评比中检查结果优秀占到70%以上,没有不合格。

4、四星级、五星级创新先锋寝室: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其中1项可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创新先锋寝室”。

1)寝室成员不少于2名成员代表学院参加全校、全省、全国知识型、技能型竞赛。

2)寝室成员不少于3名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英语、计算机等技能学习方面成绩突出。

3)寝室有成员进入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参与创业项目,或成功创办企业。

5、四星级、五星级爱心互助寝室: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参评“四星级、五星级爱心互助寝室”。

1寝室成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每人年度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

2寝室成员间、寝室间互帮互助,寝室氛围和谐。

四、奖惩办法

(一)“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奖励办法

1、学校统一颁发“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证书,悬挂相应“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门牌,四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奖励人民币400元、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奖励人民币600元。

2、被授予“四星级、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的寝室长及成员按《东北农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暨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暂行)社会能力提升模块学分认定标准中的优秀给予相应加分。同时对获得“四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寝室长加10分,其他成员加7分,“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寝室长加15分,其他成员加10分;对于执行原《东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年级学生寝室长加10分,其他成员加7分,“五星级优秀学生寝室”寝室长加15分,其他成员加10分。

(二)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寝室取消“星级文明寝室”创建及评选资格:

1.寝室成员中有受校纪处分的。

2.寝室成员有私自在外租房的。

3.有私拆和损坏床柜、桌椅等公共财物的。

4.寝室成员中有因学习成绩而降级的。

5.有学生不服从老师及学生干部管理,态度蛮横无理的。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