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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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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军营,携笔从戎,2023年春季征兵火热进行中

责编编辑:温广宇 发布日期:2023-01-30 点击:

投身军营,携笔从戎,2023年春季征兵

火热进行中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征”改革需求,扎实推进我校2023年度春季征兵工作按照省政府征兵办和教育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内高校征兵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我校武装部深入研判工作方向、迅速浓厚征兵教育氛围。

武装部认真学习贯彻2023年省、市、区三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征兵光荣的良好氛围;扎实工作,从严把关,为部队输送更多优秀的人才。先后在全校15个二级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建立“2023年征兵宣传工作群”,邀请优秀退役复学大学生组成宣讲团,分享自己军旅精彩故事,讲述自己难忘军旅生涯。

下一步,武装部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征兵宣传教育,鼓励并支持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把爱国情怀转化为参军报国的实际行动,争当投身军营的实践者、征兵政策的宣传者、国防教育的促进者,积极投身军营、助力强军伟业,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弄潮儿,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实现强军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人生!

 

附件:1.2023春季征兵咨询群

2.2023年征兵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学生工作部(学工处、武装部)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春季征兵咨询微信群

 

 

 


附件2:2023年征兵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如果你向往一身军装的英姿飒爽,如果你憧憬摸爬滚打的血性昂扬,如果你想用青春点缀祖国的美好河山,那么应征入伍吧,成为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为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

 

应征报名时间

男青年:

年满18-22周岁(200111-20051231日出生)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1日至930日。

男青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 2022121-202321018

下半年: 2022121-202381018时上、下半年入伍批准时间分别为31日、91

女青年:

年满18-22周岁。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

女青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2121-202321018时下半年:2022121-202381018时上、下半年入伍批准时间分别为31日、91

 

 

 

 

 

 

 

应征入伍流程

男兵征集:

由各区县武装部组织实施,主要程序:

①兵役登记→②网上报名→③初审初检→④体检政考→⑤走访调查→⑥预定新兵→⑦

役前教育→⑧批准入伍→⑨新兵起运。网上报名前应先兵役登记。

 

 


女兵征集:

由各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

①网上报名→②初审初检→③体检考评→④政治考核→⑤预定新兵→⑥役前教育→⑦

批准入伍→⑧新兵起运。

女生网上报名前不需要兵役登记。

 


 

大学生入伍复学、升学优待

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享受升学优优惠:本科生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生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2022年起,退役后可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每年8000人以内 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国家代偿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生每学年最多8000元的学费补偿,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今年大学生入伍应知的16项优待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4.各地各高校要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将政策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汇编成文、印刷成册、公布上网。要集中宣传鼓励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高校学生征兵启动仪式,5月份集中开展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和宣传月。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做到优惠政策入脑入心,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15.各地各高校要把广泛宣传与精准推送相结合,邀请大学生士兵“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与高校学生面对面交流。要配合兵役部门开展“走进军营”体验一日兵等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内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征兵宣传片,在省级就业网、校级门户网开辟征兵宣传专栏,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发布优惠政策、入伍流程、先进事迹等,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16.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本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征兵工作机制,公布征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抓紧部署各项工作,力争在暑假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工作。普通高校要切实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设立武装部,保障高校学生征兵工作人员、经费、场地投入,确保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黑龙江省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我省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士兵提干,跨级、跨年限选取士官等政策。主要享受以下优待:

一、提前毕业

2023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和论 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而且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二、退役就业

1. 安排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级别的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等,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2. 公务员定向招录。全省每年拿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左右的公务员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省委组织部拿出315个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退  役大学生士兵);

3. 基层公务员招考:边境县(市、区)、深度贫困县(市、区)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4. 事业单位招聘。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拿出不低于录(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笔试成绩加5-15分。

5.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面向社会招考文职人员,本省国防动员系统每年拿出不低于2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6. 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7. 政法干警招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应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8.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优抚金

从我省入伍的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入伍奖励金、优待金等共计16-24万元(详询当地征兵办)。

1.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50%(以哈尔滨为例,平均每人约6万元)。

2. 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两年共1 万元的标准发放。

3. 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万元。

4. 大学生入伍奖励:从我省入伍的大学生,给予每人1.6万元奖励。

5. 义务兵服役津贴及退役金:约6万元。

四、升学

考研:本科生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读研;从2021年起,教育部设立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免试专升本:今年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