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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责编编辑:胡超 发布日期:2022-10-15 点击: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学习对象

全体本科学生

三、学习内容

“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包含“学习练习”“综合评价”“法治实践”等主题内容。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评价。根据年级不同,每个学生平均完成时长在20-40分钟左右。

四、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

方式一: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选择“我是学生”进行学习。

http://static.qspfw.com/xf2021/index.html

方式二: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线”公众号后,选择“宪法学习”菜单进行学习。

2.学生账号及密码

学生账号已在系统中以学院和年级为单位进行导入,默认各学院大一年级为4班,大二年级为1班,大三年级为2班,大四年级为3班。学生账号为注册绑定今日校园App的手机号,密码为手机号后六位。

五、学习情况管理

1.管理员账号及密码

各学院默认管理员为学工办主任,登陆类别为“班主任”,负责管理本学院全部班级,登陆账号为手机号,密码为neau123456。登陆网站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同上)。

2.管理员职责和权限

管理员负责督促跟进本学院学生的完成进度,查看班级参与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及排名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班级管理”菜单中“添加班级管理员”,可在“学生用户管理”中为学生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确保我校整体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要结合本学院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网络法治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展示学院的学习成效。学生工作部将定期对各学院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俊静

联系电话:55190076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