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牢记嘱托练本领 感恩奋进担使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系统推进“学风建设月”教育实践活动。学生工作部会同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编辑了《2023年11月工作提醒》,提供给各学院和全体辅导员参考。
一、思想政治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好“牢记嘱托练本领 感恩奋进担使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果;
2.强化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学习观摩校内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候选人评审答辩及优秀学子事迹报告会,助推优良学风校风建设,营造阳光、积极、正能量的校园氛围;
3.组织实施好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和团活、团课,鼓励开展具有学院特色、形式丰富多样的团组织活动;
4.启动2024年春季预征动员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学生关注和报名。
二、学生日常管理
1.全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以班级、年级大会、主题党(团)日活动等载体,围绕寝室安全卫生、心理健康、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化解潜在风险;
2.深入落实“三排”“六检”“五必到”安全稳定工作体系;
3.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工作。整合优化“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和功能,组织星级文明寝室答辩展示活动,开展党建引领、学业指导、学生典型、文化活动进社区系列活动;
4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学费、住宿费催缴工作,协助保卫处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5.常态化开展寝室安全、卫生专项检查,辅导员深入宿舍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排查寝室内安全隐患,加强寝室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安全、整洁、卫生的寝室学习生活氛围。
6.组织开展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信息统计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学风建设
1.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联合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深入落实辅导员学风建设工作职责,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校园学习生活习惯;
2.与教务处联合开展秋季学期辅导员查课工作;
3.开展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和违纪警示教育;
4.组织开展“研究生最美实验室”评选活动。
四、学生资助工作
1.完成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汇龙助学金、张纪光奖学金等发放工作等;
2.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和研究生优秀个人及先进集体奖励等发放工作;
3.落实勤工助学工资测算及调涨工作;
4.完成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助研”劳务费划拨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
1.开展“阳光心理进班级”主题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总结汇报;
2.开展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六、共青团和创新创业工作
1.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
2.完成2023年下半年新团员发展的录入工作;
3.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八周年合唱汇演;
4.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七、就业工作
1.组织动员2024届毕业生积极参与12月26日“青春有你 就在龙江”留省就业专场校园招聘会。
2.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选修课的教学组织工作;
3.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推荐选手的作品打磨工作;持续开展一对一个体咨询。
4.持续开展毕业生就业手续在线审核,做到毕业生网络签约和推荐表审核“每日清零”。
八、队伍建设
1.按照学校党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要求,依托“学工沙龙”,持续开展辅导员学生资助政策及实务、学业指导与发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系列培训,强化提升学生工作者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2.启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组织辅导员教学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提升辅导员教学能力;
3.持续做好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涉及辅导员岗位变动、分工变化、带班情况变更、临时借调等情况,及时报学工部进行备案;
4.开展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复赛;
5.开展辅导员年终考核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