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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责编编辑:温广宇 发布日期:2024-11-01 点击: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优评选的指挥棒作用,现将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班级或群体。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评选条件均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除五好学生奖学金外,其他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报。

(一)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共设置七项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均以《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为准。军训教官参评,按《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军训教官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先进班集体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请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本通知,向学生(集体)宣传政策,公布名额及评定标准、条件等,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体)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学院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先进班集体、五好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需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联评,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需由学院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答辩,按照不超过学院名额上限120%的比例入围评审答辩,确定最终人选;其他单项奖学金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均需由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公示3或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

(三)学校审批

1.先进班集体、五好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经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后,由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2.其他单项奖学金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经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推荐后,由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集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按照不超过名额上限120%的比例组织校级评审答辩(文体特长奖学金根据支撑材料进行联评),由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宣传,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认真履行程序。个人参评时评审过程需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参评者在评选时间范围内,不应有校级处分。必须开设本学院学生投诉电子邮箱,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

(二)各学院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材料,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及样表,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班级民主评议及学院联评会议需有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的书面形式记录。

(三)奖学金评定后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以打入学生本人关联农行卡方式发放。

(四)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与评选,材料从现学院上报,成绩应以在现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参考。

(五)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3日前统一上交材料,要求如下:

1.请最晚于11月13日前在学院官网完成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各类审批表(纸介版)需盖好学院公章,并与汇总表(电子版)及word版评优名单汇总表(纸介版、电子版)顺序保持一致;

3.申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特长、道德风尚奖学金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奖项,还需要向学校提交获奖证书、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需与申请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注意不要原件);

4.各类奖学金审批表照片需采用电子版证件照。


联系人:张书夺 杨俊静

咨询电话:55190076

相关材料的纸介版请提交至主楼519,电子版请发送邮箱:neausxjy@126.com。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31日